办理材料
本人办理材料
1.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(须按要求填写完整)
2.有效的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原件
他人代办材料
1.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(须按要求填写完整,并在申请表中对应位置签署代办人姓名)
2.申请人有效的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原件
3.代办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
注:以上材料仅限办理同类续签,如需更改签注类型等信息,需重新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。
办理流程
1.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,准备申请材料;
2.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;
3.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;
4.现场刷卡缴费或凭《缴款通知书》到指定的银行缴费;
5.领取受理回执。
续签方式
往来港澳签注由贴纸的方式变为直接打印,并且可以重复擦写。
办理费用
邮政速递服务费。
签注:
1.一次有效签注15元/件;二次有效签注30元/件;短期(不超过一年)多次有效签注80元/件;
2.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两年以下(含两年)多次有效签注120元/件;
3.两年以上三年以下(不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160元/件;
4.长期(三年以上,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/件;
办理时限
首次申请,在15个工作日内签发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及签注。
再次申请,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签注。
注: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。
证件有效期
1.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。
2.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。
办理地点
海北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