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咨询
1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
2、面见申请人并核对申请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
3、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,不受理的要做出书面决定
二、受理
1、全面核对申请人材料
2、核对无误后签字并加盖核对无误章及公章
三、信息采集
1、证件照片采集
2、签名采集
3、指纹采集
四、信息录入
1、正确录入条码,申请人个人信息等内容
2、出具“回执单”请申请人核对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
3、确定所录入信息无误后提交数据
五、审核
1、扫描数字化材料(外管)
2、审核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(中管)
3、电子档交至州局待审批
六、审批、省厅制证、发证、归档。